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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中,可以委托他人出庭吗?

日期:2022-04-28浏览次数:0

1. 离婚案件是涉及身份关系的特殊案件。其他案件可以由律师代理出庭,

2. 离婚案件中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当事人和因特殊困难不能出庭并已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的,可以不出庭;

3. 离婚案件的原则是双方必须亲自陈述意见。在当事人可以发表自己意见的时候,出庭是离婚案件当事人的义务,不能只由诉讼代理人代理。

 

诉讼离婚中,有时我们会听到离婚当事人这样讲:律师,你替我出庭可以吗?我不想看到他/我没时间。那么打离婚官司,到底可不可以委托他人出庭呢?

是可以的。但即使进行了委托,其本人也应当出庭。除非属于以下情况:

1、本人不能表达意思;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正在治疗不便出庭;

3、一方在国外,另一方在国内;

4、其他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出庭的情形。

 离婚律师的feiyong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方式,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负责人提起诉讼。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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