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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出生后死亡,有继承权吗

日期:2022-04-28浏览次数:0

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死亡的,留存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在孩子出生之前,应该先保留孩子应该继承的份额。孩子正常出生的,孩子继承预留份额。子女出生后死亡的,留给子女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分配。

 遗产继承

《民法典》中关于继承人的规定,想必大家都比较清楚了。但还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当事人死亡,他的孩子尚在母体中未出生,也就是遗腹子,那么这个胎儿有继承权吗?

关于这一点,《民法典》中有专门规定,叫做“胎儿预留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的,之后不幸夭折,那么为他保留的财产份额就会变成他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胎儿可以接受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buruqi

法律分析:胎儿出生后死亡和出生时死亡在继承权上是有区别的。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已经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继承权,并实际取得了遗产。即使他不久于人世,他的继承人也应该继承他的那份遗产。胎儿出生时死亡的,就没有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不能享有继承权,不能继承为他保留的遗产。预留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1127条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本部分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本部分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系列中提到的兄弟姐妹,包括有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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